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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138號財團法人朝榮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10143號
主旨:公告洪德旋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朝榮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
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5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9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13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配合國家教育政策,以推展學術研究,提昇國
內學術研究水準,培育優秀人才為目的。
二、捐助章程第5條至第12條、第14條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567號
民事裁定准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至第4條、第13條、第15條、
第16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5-25
- 更新日期 : 109-05-2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