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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67號財團法人桃園市龍潭區國民中小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109 法登他字第 167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陳秀惠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桃園市龍潭區國民中小學
文教基金會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67號)。
貳、登記事項:
一、財團法人桃園市龍潭區國民中小學文教基金會聲請辦理該法人
解散登記。
二、選任清算人,並自109年3月10日起就任(109年度司司字第197號),
姓名及住所如下:
清算人 陳秀惠
三、清算人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09-05-25
- 更新日期 : 109-05-25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