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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26號財團法人法光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03416號
主旨:公告郭麗菊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法光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2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
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12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2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弘揚中華文化、實踐人間淨土、淨化社會人
心及提倡學術創作與宗教哲學之研究為目的。
二、捐助章程第5條至第14條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字第
9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第2條、第3條、第
4條、第15條、第16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
關許可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2-25
- 更新日期 : 109-02-2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