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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09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 109 新院平登字第 004608 號
主旨:公告張淑芬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2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1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任期中董事蔡賢能辭任,改由王建光繼任;監察人侯其祥辭任,改由吳若莉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王建光
監察人 吳若莉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2-14
- 更新日期 : 109-02-14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