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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1號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00419號
主旨:公告黃天牧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7日登記
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90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捐助章程第5條、第8條至第12條、第12條之1、第15條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法字第369號民事裁定准予變
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1-08
- 更新日期 : 109-01-08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