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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財團法人劉氏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00417號
主旨:公告李燕媚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劉氏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
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72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促進醫藥、文化及教育等之研究發展及有
關慈善事業為目的。
二、第15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李燕媚
副董事長 顏茂雄
董 事 徐佳福
董 事 胡明寬
董 事 陳介甫
董 事 鄭寳雲
董 事 陳廣興
董 事 黃翊恭
董 事 吳錦楨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李燕媚。
四、董事印鑑。
五、捐助章程第1條至第16條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法
字第23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1-09
- 更新日期 : 109-01-0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