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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亡字第2號公示催告裁定
主旨:公告本院110年度亡字第2號公示催告事件裁定。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56條、第130條第3項至第5項。
公告事項:
一、失蹤人張寶玉(女、民國44年9月17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P200899486號'、失蹤前最後住所地:雲林縣土庫鎮新庄里新庄224號,於95年7月30日失蹤)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向
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無
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前項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二、本件裁定正本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書記官 鄭景徽
- 發布日期 : 110-03-03
- 更新日期 : 110-03-03
- 發布單位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