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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壢小字第1788號林岑澤即林世斌之開庭通知書
例稿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桃院祥民任109壢小字第17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岑澤即林世斌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
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及第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 年度壢小字第1788號原告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林岑澤即林世斌間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
件。
二、應送達之上開文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
隨時前來本庭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0 年1 月5 日下午2 時14
分在本庭(設址:32069 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 段388 號
) 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廖芷儀
核章:書記官 科長 法 官
股別:任
函稿代碼:E012-22 公示送達公告(言詞辯論)T523-1 T523
- 發布日期 : 109-11-30
- 更新日期 : 109-11-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