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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屏小字第530號王春暖之判決
例稿名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屏簡進民力字第109屏小530號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春暖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屏小字第530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王春暖得
隨時來院領取。
~T6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孫秀桃
- 發布日期 : 109-11-30
- 更新日期 : 109-11-30
- 發布單位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