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45號呂紹麟之民事起訴狀、民事陳報狀(一 般)、開庭通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新院嶽民治109年度訴字第545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呂紹麟之民事起訴狀、民事陳報狀(一
般)等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09年度訴字第545號清償借款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民事陳報狀(一般)等繕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上午10
時40分,在本院第3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郭春慧
- 發布日期 : 109-11-30
- 更新日期 : 109-11-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