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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9年度馬小字第36號陳玉璋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起訴狀繕本1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發文
發文字號:澎院靜簡民信109馬小字第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玉璋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
依 據: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09 年度馬小字第36號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應
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09 年4 月24日上午
9 時15分在本庭(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
310 號)第三法庭開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王耀煌
- 發布日期 : 109-03-16
- 更新日期 : 109-03-16
- 發布單位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