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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聲請狀--聲請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
書狀名稱 | 家事聲請狀--聲請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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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 |
使用說明 | 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巿、縣(巿)政府主管機關認為仍有家暴情形或受暴危險,聲請延長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間。(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有不同語言對照版本,讓非我國籍人士了解聲請狀內容) |
檔案下載 | 6-069家事聲請狀--聲請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odt 6-069家事聲請狀--聲請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pdf |
更新日期 | 110-12-22 |
- 發布日期 : 108-09-22
- 更新日期 : 110-12-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