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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4 : 我對憲法法庭審理中的案子有興趣,可以聲請閱卷嗎?怎麼聲請?

受理案件聲請書、答辯書、補充書狀、專家意見書等都會公開於憲法法庭官方網站,任何人可以在憲法法庭官方網站上找到該案已公開資料。原則上只有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可以聲請閱卷(詳請參Q29)。第三人想要聲請閱卷,應在聲請書中向憲法法庭提出簡單證據解釋說明,該案件之結果會影響到其法律上的權利或義務,若有已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與資料,也應提供憲法法庭參考。

欲閱卷首先應填寫閱卷聲請書(相關格式請參憲法法庭書狀規則 、憲法訴訟書狀範例),可以選擇以紙本送達憲法法庭,也可以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電子傳送方式向憲法法庭提出(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

提出閱卷聲請,並非當然獲得准許。是否能夠閱卷,依法由審查庭大法官以裁定的方式決定(憲法訴訟法第23條)。這個決定會是最終局的決定,聲請人不能夠聲明不服(憲法訴訟法第39條)。如果請求閱覽的資料是已經公開在憲法法庭網站上,聲請閱卷之人也可能收到告知如何上網查詢的回覆,以代替提供閱卷。

另外,憲法法庭提供閱卷是有成本費用的,如果准許閱卷,依憲法法庭閱卷規則第12條規定,聲請人必須預納或繳納閱卷費用。


參考法條:
詳參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


 

  • 發布日期 : 111-01-24
  • 更新日期 : 112-08-29
  • 發布單位 : 憲法法庭書記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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