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網站資訊-常見問答(New)-家事-少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醉駕車,經法院裁處保護處分後,仍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以酒駕罰鍰嗎?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少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醉駕車,經法院裁處保護處分後,仍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以酒駕罰鍰嗎?

少年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酒醉駕車,經法院裁處保護處分後,仍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以酒駕罰鍰嗎?

依行政罰法第26條之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少事法之保護處分,實質上已對少年觸犯法律行為,給予相當之司法評價,與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之意旨相當。故有一事不二罰之適用,如少年酒駕行為依少事法規定裁定適當之保護處分時,即無須再處以罰鍰。

  • 發布日期 : 108-10-22
  • 更新日期 : 108-10-22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