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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本處成立迄今歷經多次組織變革,民國69年審檢分隸時分設二科辦事,負責本院各項歲計、會計工作。翌年為應業務推展,增設第三科專責主計人事及綜合行政業務,民國88年為應本院決算業務需要,在原有預算員額內實施功能分組,成立會計作業小組,後於民國90年將該小組改稱第四科迄今。本處主要業務如下:

籌編本院年度單位概(預)算、主管概(預)算及追加減預算案,編製本院年度單位決算暨主管決算,妥善配置國家資源。

辦理本院單位預算執行內部審核、督導本院所屬機關預算執行,視導所屬機關會計業務,依法妥適運用司法資源。

辦理本院暨所屬機關會計人員之任免、遷週、考核、獎懲、考試、訓練、進修、會計人事資訊、司法會計業務研討會及會計人員專業研習課程等事宜,提昇會計專業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