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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八十九年度邀請藝文界參與司法改革座談會建議事項本院辦理情形表

編號 建議事項 建議人 承辦單位 辦理情形

熟悉智慧財產權法、電腦軟硬體著作方面的法官不多,應對法官實施在職訓練,聘請專家授課,以充實法官的專業知識。並設專業法庭,使審判品質、速度能提升。

劉董事長振強王董事長榮文

民事廳

刑事廳

一、近年社會情勢變遷快速,為因應多元化發展所發生之各類案件,本院於八十九年五月二日以(八九)院台廳民一字第一○五七七號令發布「專家參與審判諮詢試行要點」,其中第二點規定試行專家參與審判諮詢之事件類型包括第一審之醫療、營建工程、智慧財產及科技、環境保護及公害、證券金融、海事、勞工、家事、性侵害、交通、少年刑事等,藉由各類專家在法庭上擔任審判諮詢之角色,可以彌補法官法律以外專業知識之不足,進而發現真實,並加速案件之進行,以兼顧實體利益及程序利益。

二、目前一審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已設有智慧財產權專業法庭,其他一、二審法院均指定專庭或專股辦理有關智慧財產權案件,此外,本院曾不定時自行或與資策會舉辦智慧財產權有關之法律講習,日後將續覓適當時機,繼續舉辦此類專業講習會,邀請庭長、法官參加,以充實法官專業知識。

著作權法對於圖像問題規定得不完備,例如有人拍攝某甲的圖像,甲若要使用自己的圖像反而要經拍攝者的同意。

許總監博允

民事廳

著作權法規之研修非屬本院業務範圍,將轉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作為修法之參考。

價值觀一直在改變,法官應以宏觀的角度判案,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裁判時應給青少年多一點自新機會。

許總監博允

刑事廳

少年為國家的新生代,為明日希望所繫。少年事件處理法經過數度的修正,確定「以保護替代管訓,以教養代替處罰」的保護優先主義。少年法院(庭)的法官均能秉持以愛心及教育輔導的理念,協助一時失足少年,予以自新的機會,讓他學習反省,建立自信,養成負責的態度,使其早日迎向新生,達到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的宗旨。

如證據明確,建議不要傳訊公司負責人到庭,以免公司被迫,不得已作成不正義的和解。

王董事長榮文

民事廳

訴訟上之和解制度係當事人於訴訟繫屬中,在受訴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前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同時又以終結訴訟之全部或一部為目的之合意。故訴訟上和解乃出於雙方當事人之合意,如一方認和解內容有失公平而不予同意,即無法成立和解,法院會繼續進行審判,鮮有發生促成不正義和解之可能性。又傳喚當事人、證人等到庭屬法官訴訟指揮權之行使,有無傳訊必要,法官當會適度斟酌,以減輕當事人訟累為考量。

建議法官的養成制度採同英美學士後修習法律,再考選法官的制度,以提高法官的專業能力,提升裁判品質。

周董事長正剛

人事處

法學教育制度之變更,為教育部權責,將建議教育部參考。惟本院為提昇法官裁判品質,在審理專業案件時,會委請專業機構鑑定;另本院目前積極研究專家參審制,以提供法官專業意見。

關於候補法官的訓練除縱座標方式訓練外(即地院─高院─最高法院),建議納入橫座標的學習,即走向專業化,依法官志向,加強專業訓練。

周董事長正剛

人事處

本院為加強法官專業知識,經常舉辦法官專業講習、訓練,為使法官之訓練有專責機構辦理統籌、通盤規劃,達到訓練效果,本院預定於明年成立司法人員研習所,俾專責辦理訓練事宜。未來將研究法官之專業、遷調與研習三者聯結。

細分是專業的表現,建議利用資訊分類,將各種案例細分,讓法官能很快的找到類似的案例供參考,以加速結案速度。

周董事長正剛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資訊管理處

一、本院目前已設置「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及「一二審裁判書查詢系統」提供各審法院裁判書予法官及民眾查詢,並具備日期區間、案號、案由及全文檢索等查詢功能(可交叉查詢),使用者已可針對特定案件屬性利用前揭查詢功能查得各法院類似案例,以提昇辦案品質及效率。有關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或其刑庭會議決議文等參考資料,法官亦可依案號、案由或關鍵字等自行上網查詢。

二、本院每年均編印行政法院(現改制為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將當年度之判決分類編輯,相關分類達一四三種,提供各級法院法官參考。另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將各種案例加以細分,並書明議決書號,編印「議決案例要旨彙編」,以供該會委員參考,以加速結案速度。

建議司法院補助經費,拍攝司法改革的電影或電視宣導影片,推廣法治教育。

周董事長正剛

司法行政廳

公共關係室

本院九十年度相關經費概算已編列完畢,正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此項建議將留供九十一年度編列經費概算之參考。

建議讓受刑人(包括少年)有經常接觸藝術、欣賞或創作的機會,例如成立各種社團─戲曲、說唱藝術、攝影等,邀請專家指導,並定期舉辦觀摩表演,從心靈去改造他們,發揮潛移默化的效果。

周主任功鑫

陳團長勝福

劉董事伯祺

刑事廳

本院已依建議於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八九)秘台廳刑一字第二五一一四號函請主管之法務部參考在案。

建議安排藝文活動,可以社團方式辦書法班、藝文班、舞蹈班、音樂班等,提供法官精神方面的休閒;亦可鼓勵所屬以個人或單位名義參與社會各項藝文活動。

周主任功鑫

潘館長元石

黃館長光男

人事處

本院前於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八九)院台人四字第○三七四三號函發布「司法院暨所屬機關維護同仁身心健康參考要點」請各機關可視機關經費情況鼓勵同仁設立各種社團,提供法官精神方面的休閒,紓解身心。

十一

關於法院的佈置,建議可贊助新進的藝術家,買其作品來佈置辦公室、法庭、監獄等。或提供場所給藝術家創作,例如在牆壁作壁畫或於適當空間作立體雕塑等。

周主任功鑫

陳團長勝福

 

秘書處

會計處

一、本院及所屬機關目前所編新建公共工程預算內皆含有藝術品設置費,當依據文化建設委員會八十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八十七文建參字第○○五一○號函訂頒「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相關規定,於公有建築物設置藝術品。

二、原有機關建築的佈置,因國家財政困難經費拮据,部分法院在空間許可下,以提供走廊等場所供鄰近學校學生展覽其作品之方式,亦屬鼓勵藝術活動的作為。有關本建議本院已於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以(八九)院台秘四字第二五五四八號函請本院所屬各級法院參酌辦理。

十二

司法與藝文是一體兩面,應讓法官有更多機會參與藝文活動,讓法官可以創新,有充沛的思考模式應對,透過判決指引社會未來發展方向,且展現司法人員的文化涵養。

許總監博允

王董事長榮文

潘館長元石

陳團長勝福

人事處

本院業於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訂定「各級法院法官在職進修及考察實施要點」,訂定多項鼓勵法官以多元化管道進修之措施,並函請各級法院利用公開集會時間與地區性學術、文化等機構,辦理各項法官所須之研習,期能透過各種多樣性的進修活動,豐富法官的思考模式與文化涵養。

十三

學校學生、業餘社團演出,幾乎無利可圖,只是給學生或演出者一個表演的空間,因演出者資力單薄,無資力去查證代理權之類的問題,是否可制定周詳法律,保障公益表演者。

杜執行長黑

民事廳

刑事廳

著作權法規之研修係屬行政院轄下各部會職掌,本院於各該主管部會研擬或修訂相關法規時,將適時提供意見,轉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作為修法之參考。

十四

建議同一案件由同一法官審理至終結,不要中途更換法官,一切又從頭開始,影響案件之終結。

陳團長勝福

民事廳

刑事廳

司法行政廳

人事處

一、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其他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決定之。」,故雖同一案件由同一法官審理至終結為宜,但遇有法官增減或其他事故(如法官出國進修、長期病假、停止執行職務等),就有將案件改分其他法官處理之必要,以免延宕過久,影響當事人權益,此乃不得已之措施。至於法官因院內年終事務分配調動時,對於其案件是否應續行審結及其執行細節,依本院八十九年九月八日(八九)院台廳刑一字第二一八五四號函發布之「第一、二審法院清理民刑事遲延案件注意要點」第九點規定,則係由法官會議決定,以便因時因地制宜。

二、為減少法官異動,避免案件稽延,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本院已修訂法院組織法第七十九條,增列第二項之規定,由本院統一規定法官事務分配辦法;另於立法院審議中的法官法草案第三十條第二項亦規定,有關法官年度事務分配應顧及案件的專業性、承辦法官職務的穩定性及法官負擔的公平性。又本院自九十年元月份司法官班第三十九期結業分發起,在人力較為充足的情形下,將逐步減緩法官院內職務調動,落實專業化,屆時法官調動頻繁,影響案件終結之情況,即可改善。

十五

國人對著作權普遍缺乏尊重,建議司法院和教育部合作,將著作權的重要觀念和著作權的相關常識列入教育課程中。對於侵害著作權者應加重處罰或鼓勵民眾檢舉侵害著作權之行為,以收遏阻之效。

陳團長勝福

刑事廳

一、對於侵害著作權者應加重處罰有關量刑部分,本院曾就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函示法院要求法官妥適量刑。至於修法部分因此類實體法規係屬行政院轄下各部會職掌,本院於各該主管部會研擬或修訂相關法規時,將適時提供意見。

二、有關教育事項,將分函教育部及法務部參考。

十六

司法改革中有關訴訟制度的重大變革,例如當事人進行主義,具體的配套措施及推動進程等,未見詳細規畫,凡此事關人民權益,及維護司法正義的結構性問題,應予重視。

李主席行

刑事廳

關於司法改革中有關訴訟制度的重大變革∣採行加強當事人進行主義,應採行之配套措施有促進當事人實質平等、加強審判中辯護功能、採行緩起訴制度、擴大簡易程序之適用、集中審理化等,本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會已審慎研修完成相關條文草案,俟彙整完竣即送行政院表示意見,再依例與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十七

司法改革政策對提升司法人員人性層面極為不足,進入法院的人在法庭應受到尊重,這不只是皮相問題,尚涉及法官的主觀心態,法官有沒有把當事人當作一個人來看待,能否將當事人「視之如親」,這才是決定法官問案態度的關鍵。

李主席行

司法行政廳

為維護優良法官形象,建立人民信賴的司法,本院一向重視法官問案態度,故本院頒訂之「各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實施要點」中,第五點第十二款規定:「法院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院長應檢具相關資料,送交法官自律委員會評議;法官三人以上亦得檢具相關資料,送交法官自律委員會:(十二)其他品德操守不佳、敬業精神不足或問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者。」又「法官評鑑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左列機關或團體認為法官品德操守、辦案程序或開庭態度有評鑑之必要時,得檢具受評鑑人個案評鑑資料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同條第三項規定:「法官三人以上認為法官品德操守、辦案程序或開庭態度有評鑑之必要時,得檢具相關資料送請該管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此外,法官法草案(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亦將法官該等情形明定為法官應付評鑑的事由,對法官予以個案評鑑,並依評鑑結果報請司法院參處,復就情節重大者得為該法官不適任之決議,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撤職之懲戒(法官法草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以上各規定,期使法官均能隨時注意自己的品德操守及言行態度,以維持司法形象。本院當落實執行,以監督法官之操守,改善法官之敬業態度。

十八

藝文界不太瞭解司法,建議經常舉辦與藝文相關的司法教育課程,並找具有藝文訴訟案件經驗的律師談藝文界經常會面臨的法律問題,讓藝文界可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遇到問題的解決方法,提升藝文界的司法素養。

陳團長勝福

公共關係室

本院除將擴大邀請藝文界參與本院舉辦之「與民有約」活動加強宣導外,藝文界本身有研習活動時,歡迎透過司法院邀請法官作相關法律問題之專題演講。

十九

建立專業諮詢的制度,於法官審理專業案件時能提供專業意見供參考。

陳團長勝福

民事廳

近年社會情勢變遷快速,為因應多元化發展所發生之各類案件,本院於八十九年五月二日以(八九)院台廳民一字第一○五七七號令發布「專家參與審判諮詢試行要點」,其中第二點規定試行專家參與審判諮詢之事件類型包括第一審之醫療、營建工程、智慧財產及科技、環境保護及公害、證券金融、海事、勞工、家事、性侵害、交通、少年刑事等,藉由各類專家在法庭上擔任審判諮詢之角色,可以彌補法官法律以外專業知識之不足,進而發現真實,並加速案件之進行,以兼顧實體利益及程序利益。

廿

有關著作權法之重要觀念尚須全面宣導,以減少訴訟案件之發生。

黃館長光男

刑事廳

將依建議函請主管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參考。

廿一

賦稅法應建立捐贈文物或藝術品抵免稅捐之制度,以鼓勵私人文物捐贈。

周主任功鑫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有關賦稅法律之修正,並非本院職掌,已於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以(八九)廳行一字第二五五0二號函將該建議轉請財政部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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