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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九十一年度邀請服務業界參與司法改革座談會建議事項本院辦理情形表

編號 建議事項 建議人 承辦單位 辦理情形

裁判書類用語應通俗化,尤其應避免使用迂迴或艱澀的詞句,致使當事人無法瞭解其內容。

賈執行副總經理堅一

林總經理伯峰

司法行政廳

一、為使裁判書類通俗易懂,期許法律與人民生活相結合,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本院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間籌組司法院裁判書類通俗化研究小組推動改革。第一階段完成「建議改進裁判書類常用語句整理」資料乙份。第二階段除就第一階段完成之「建議改進裁判書類常用語句整理」資料予以檢討充實,並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八九)院台廳司一字第二九八五七號函請各法院法官參考,另著手從一、二審裁判選輯中,挑選民、刑事各類裁判,改用通俗易懂的語句製作裁判書類範例,完成通俗化裁判範例多篇,連同前期相關資料,集成「裁判書類通俗化研究彙編」,已於九十年十二月印製成書,分送各級法院法官及相關單位參考。

二、九十一年一月起已進入第三階段研討,計畫將裁判書類之簡化與通俗化予以結合,以裁判書類簡化格式作為底稿,再予以通俗化,以淺顯易懂的語句撰寫裁判書,除徹底解決法官製作裁判書類的沉重負擔,更有助於訴訟當事人及一般民眾對裁判書之閱讀及了解,達成裁判書類現代化之目標。

公訴案件審理時,檢察官與被告同為當事人,但在法庭上,檢察官的席位卻高高在上,使人感覺法官和檢察官聯合審判被告。建議能參考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庭席位布置,讓檢察官與被告立於平等地位,並突顯法院超然公正的立場。

張董事長宏嘉

司法行政廳

法院組織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法院內開庭時,在法庭實施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及依法執行職務之人、訴訟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均應設置席位;其席位布置應依當事人平等之原則為之」。本院為落

實當事人平等之精神,就刑事法庭檢察官席位與被告席位對等的問題,曾與法務部協商,並於八十八年七月五日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提案討論,雖然該會議並未獲得共識,但本院並未放棄努力。基於刑事法庭檢察官席位及被告席位之設置與刑事訴訟法息息相關,因此本院積極修正刑事訴訟法,目前已立法通過採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加強檢察官舉證責任,使檢察官於刑事法庭實質扮演原告的角色,並持續與法務部溝通協商,期望早日完成刑事法庭席位的修正,使檢察官與被告立於平等地位。

司法院硬體設施的顏色與照明較為陳舊,與司法改革新氣象不協調,建議對此能加以改善。

張董事長宏嘉

司法行政廳

秘書處

本院係屬國定古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條規定: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文化風貌,不得變更。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亦規定:古蹟修復應保存原有之色彩。故司法大廈外觀立面係原有蝕刻磁磚材質,依上述規定應不得變更色彩。另室內空間一般辦公室牆面部分,前於八十九年已全部重新粉刷為米白色,室內燈光照明除屬列管古蹟部分外,亦於九十年全部更新燈具,今後仍將視相關經費情形,適時再加以改善。

建議加強法官在職進修,充實高科技及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課程,以提高法官審理專業案件的能力。

葉董事長松根

司法人員研習所

人事處

一、本院於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已分別規劃辦理「資訊法律研究會」各一期,邀請各級法院庭長、法官參加,就審判實務與網路智慧財產權、網路犯罪偵查實務、資訊安全技術等最新資訊科技及智慧財產權問題進行研究與討論,以溝通法律見解,交換實務經驗,充實專業知識、增進辦案績效。

二、除辦理上述專題研究班期外,本院亦將視實際需求於各班別中增加高科技及智慧財產權方面之課程。

民事訴訟當事人若得合意選擇法官,則如何使一般民眾能充分獲悉有關法官的資訊?風評好的法官是否會因此增加案件量?建議司法院就此預先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陳襄理慧玲

張董事長慶惠

民事廳

本院研究草擬之「民事訴訟合意選定法官審判暫行條例草案」已規範法官每月受理選定法官審判事件之件數,及法院就超過該限度之案件的處理方式。另規定法院應於每年初公告得辦理選定法官審判事件之法官姓名及相關資料,且應於每月初公告得辦理選定法官審判事件之法官受理案件數、順延受理及法官異動情形,俾提供當事人充分之資訊,作為是否選定法官審判之參考。

專家參審制有助於提升專業類型案件裁判之正確性,希望司法院加速推動其法制化,並落實實施。

張董事長慶惠

民事廳

已組成司法院專家參審試行條例研究制定委員會,定期開會研擬「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條文。在立法完成前,本院業已發布「專家參與審判諮詢試行要點」,於法院審理特殊需要專業知識之案件時

,得延請專家以顧問身分參與案件之審理,向法官提供專業諮詢。

為符合各類型專業案件之審判需求,建議法官的來源不一定侷限於法律界或學術界,而能以多元的方式遴選法官。

傅董事長一新

人事處

法官為公務員一種,需具有任用資格,為符合各類型專業案件審判之需求,若有具專業才能,且符合遴選資格者,本院非常樂意遴選。

法院公證結婚業務,可以溫馨、不嚴肅的方式辦理,讓民眾體會法院的用心與貼心。

湛總經理智原

民事廳

本院為推動活潑溫馨之公證結婚典禮,曾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九日以(九十)秘台廳民三字第三0九七八號函請各地方法院全體公證人設計活潑溫馨之公證結婚典禮程序及溫暖人性化之結婚禮堂佈置,並撰寫公證人祝福講詞,各該作品經評審結果已各選出佳作二名,除給予得獎人員敘獎外,並將得獎佳作及全部參選作品提供各地方法院參考採行。

鑑於國人法治觀念明顯不足,建議司法院可與教育單位聯手加強法治教育。

湛總經理智原

司法行政廳

本院於「與民有約」系列活動中,特舉辦「法治教育研習會」,定期邀請包括北市各高中、國中、國小等各級學校校長、教務、學務主任及教師參與法律研習會,藉以結合各級學校等教育單位,透過平日的教學活動,教育國人從小養成知法、守法、崇法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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