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新聞稿
八十八年四月七日
司法院於今(七)日邀集法務部暨律師界代表商議召開「全國司法改
革議」之相關事宜,歷經三小時之討論,氣氛融洽,並達成具體共識
如下:
一、大會主席由司法院翁院長擔任。
二、副主席四人:司法院副院長、法務部葉部長、律師公會全國聯合
會理事長陳長、邱聯恭教授(待徵詢)。
三、籌備會成員十三人:司法院、法務部、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律師
公會全聯會、台北市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會代表各一
人、法官代表一人、檢察官代表二人、范光群律師、林子儀教授
及蕭新煌教授(待徵詢),司法院代表已指定由秘書長楊仁壽出
席,並擔任籌備會召集人。
四、預計邀請與會人士約一百至一百二十人,涵蓋:審、檢、辯、學
、民意代表、警界、社會賢達、相關院部暨多元化民間團體。
五、開會日期暫訂七月上旬,會期約二至三日。
另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高瑞錚今日與會表示,對司法院所提之司改藍皮
書高度肯定,該會內部將開會決定是否參加全國司改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