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指名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如果該受票人死亡,請問該支票還有效嗎?如果有效,是否可繼承?債權人可否扣押或查封、假處分?
阿雄以朋友公司名下的土地向阿銘借款,並將朋友公司名下的土地設定抵押給小珍(在他項權利證明書上:即權利人為小珍、義務人為朋友的公司、阿雄為連帶債務人)。現在朋友的公司因第一順位債權人之銀行提出拍賣,若拍賣成功,可能第二債權人阿銘,就索取無門。由上說明,阿銘如何向連帶債務人(阿雄)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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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背書轉讓之票據,係指禁止執票人進行票據法上權利之轉讓,執票人死亡而發生繼承之情形,是屬於非票據法上權利之轉讓,與禁止背書轉讓無關。繼承人繼受該票據之權利,並無問題。故得行使票據上之權利。
另外,有連帶債務人之借貸關係,關於連帶債務,即是債務人有多數,但對於該債權債務關係,均有責任,債權人得針對債務人中之ㄧ人或全體,行使債權人之請求權,請求返還借款。針對,另有銀行(第一債權人)聲請拍賣,則並非針對該土地拍賣所得之價金,不足清償債權時,應於該拍賣程序終結前,聲請參予分配,以為適法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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