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法
一、憲法與民主法治的國家
我們談到民主政治時,就會聯想到憲法,也就是一般我們所稱的民主憲政,而憲政就是法治,所以民主法治國家與憲法是不可分離的。西洋發展民主政治,所得到的結論就是法治。法治並非就是嚴刑峻法,不通人情。在西洋文化中,法律代表著公平與正義,它的功用在維護社會的秩序及保障個人的權益。所以人人崇敬法律,遵守法律,重視法治,維護法治。台灣五十年來創造了經濟奇蹟以及各方面的進步與發展,就是靠著我們的社會秩序安定,而社會秩序的安定,就是實施民主憲政的結果。現代世界上的民主國家都有憲法,而遵循憲法施政,所以稱為民主法治國家,我國也是一樣。一切國家機關的組織、職權與人民的權利義務都具體的規定在憲法中,一方面規範政府,保護人民的合法權利,一方面也使人民藉由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及民意代表等的方式,間接參與管理政府的事務,這就是民主國家所實施的民主立憲政治,其內容不但是法治政治,也是民意政治。 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不但人民要遵守,政府也要遵守,人民有權利及義務,政府也有權利及義務,所以政府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來活動,也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人民才有服從的義務。政府機關的一切活動,如有違反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人民當然可以拒絕服從,另一方面,人民的自由和權利,是藉由憲法及法律來加以保障,人民應負的義務,也由憲法及法律逐一規定,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如果不是依據法律,就不能限制人民的權利;或漫無標準的課予人民義務。例如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並沒有任何限制役男出境的條款,而內政部自行訂的「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八條限制役男出境的規定,係屬行政命令,而非法律,雖基於防範役男藉故出境,逃避其應盡的服兵役義務,但是已構成對人民自主權利的重大限制,因此內政部自行訂定有關限制役男出境的行政命令,與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意旨不符,經大法官解釋該項命令係屬違憲。
簡單的說,「法」就是法律,「治」就是管理,法治就是指政府與人民的一切活動,都是依據憲法及法律來管理的意思,這種以法為治的憲政體制,我們可以稱之為民主法治的政治體制。
訴訟權
憲法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的權利。除上面所說的請願權外,一旦人民的生命、身體、自由 、財產等憲法上保障的權利遭受他人不當或違法的侵害時,就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等,向私人或政府機關講求賠償或請求國家對犯罪人追訴處罰。
憲法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的權利。除上面所說的請願權外,一旦人民的生命、身體、自由 、財產等憲法上保障的權利遭受他人不當或違法的侵害時,就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等,向私人或政府機關講求賠償或請求國家對犯罪人追訴處罰。
例如因為道路施工造成多處坑洞,政府施工單位也沒有設置任何警告標示,晚上因為天色昏暗,有人騎機車行經此地,機車騎士因為此處路面坑坑洞洞而跌倒受到重傷,所騎乘的機車也面目全非,此時機車騎士便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定,請求國家賠償。
若有公務員受到免職的行政處分,因此改變了他原本具有的公務員身分,此項免職處分直接影響了憲法上所保障服公職的權利,受免職處分的公務員可以申請複審、再復審或類此的行政救濟程序後,若仍有不服,便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司法救濟。以上均屬受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利。
參政權
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有些人或許會認為,我又不從事政治活動,而且候選人都不是自己理想的人選,所以就不去投票,誰當選都與我無關。但是最近我們常常看到報章雜誌刊載要唾棄黑道、金錢介入政治,或黑道藉漂白從政之名危害地方等新聞,因此我們要仔細想一想,為什麼我們沒有行使自己的參政權,選出優秀的人才擔任公職人員來造福社會鄉里?社會上這些黑金勢力是否因為我們漠視自己參政權的重要性和監督性,才使之坐大的?
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有些人或許會認為,我又不從事政治活動,而且候選人都不是自己理想的人選,所以就不去投票,誰當選都與我無關。但是最近我們常常看到報章雜誌刊載要唾棄黑道、金錢介入政治,或黑道藉漂白從政之名危害地方等新聞,因此我們要仔細想一想,為什麼我們沒有行使自己的參政權,選出優秀的人才擔任公職人員來造福社會鄉里?社會上這些黑金勢力是否因為我們漠視自己參政權的重要性和監督性,才使之坐大的?
所謂參政權,並不是自己投入選舉而已,其積極面是藉由參政權,來保障政治、行政的清明與效率,我們的生活也才有前瞻性的保障。